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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2010-2012年上海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


  3、高质量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2010年9月,本市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本市8月龄~14周岁(初三) 所有适龄儿童的强化免疫活动。各区(县)应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做好本次大规模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本市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每年两次的(结合学校两次开学时间)主要针对外来人口儿童的查漏补种活动,以达到迅速消除免疫空白,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目的。

  4、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各区县卫生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内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疫苗的及时补种工作,每年9月集中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月”活动,切实保证在儿童中建立高水平免疫屏障。

  临时集中接种、为预防接种儿童的家长接种或联合其它有关部门结合健康体检、婚前体检等方式常规开展接种等。建议其它区(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上述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健全麻疹监测网络,做好疫情处置

  1、全市范围内完善麻疹疫情监测网络,提高麻疹监测技术水平和监测系统敏感性,开展麻疹疫情的预测和预警,及时处置麻疹暴发疫情。各级医疗机构发现麻疹或疑似麻疹病例时应负责采集血标本并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当发生麻疹暴发疫情时,还应采集患者出疹早期咽拭子标本。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定期开展医疗机构麻疹病例主动监测。

  2、强化麻疹疫情应急处理能力。提高控制麻疹疫情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快速作出反应。对早期病例及时进行诊断和处理,加强病例管理,及时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防控措施,控制医院感染,将麻疹疫情规模控制在最小范围。发生暴发疫情时,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迅速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并在3天内全部完成。必要时可将应急接种范围扩大至高发成人年龄组。

  3、加强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对麻疹病例采取在家或医院隔离,减少与他人接触,原则上隔离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部感染者延长至14天。同时应加强麻疹病例的护理和治疗工作,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对密切接触者自接触患者之日起21天内,进行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其与他人接触。

  4、建立和完善麻疹实验室网络。市级麻疹实验室负责麻疹和风疹病毒分离、健康人群麻疹抗体水平和免疫成功率监测,为区(县)级麻疹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并组织开展对区(县)级麻疹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认证。区(县)级麻疹实验室负责疑似麻疹和风疹病例血清标本的检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经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合格,可承担麻疹和风疹血清学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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