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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作好“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治“三乱”集中治理阶段工作情况小结的通知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作好“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治“三乱”集中治理阶段工作情况小结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0]129号)


各市(州)治理办、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6月17日省委、省政府“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至8月20日,全省集中治理“三乱”工作第二阶段即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已经结束。为了解、掌握各地、省直有关部门集中治理阶段进展情况,现就作好工作情况小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结内容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针对“三乱”行为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工作小结应包括集中治理阶段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实施处罚教育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等内容。有关数据请填报《集中治理阶段数据统计表》。

  (二)请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于8月26日12:00前将工作小结及汇总后的数据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办。

  联系人:胡波         电话、传真:85596120

  电子邮箱:jstcsjsc@163.com

  附件:集中治理阶段数据统计表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集中治理阶段数据统计表

阶段名 称

工作方式

内容

单位

数量

      

集中

治理

阶段

持续抓好宣传教育

1

在报刊、杂志刊发和电台播发宣传文章

 

2

电视台制作、播放专题宣传片(含公益广告)

 

3

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4

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人/次

 

 

实施处罚教育

 

1

安排“三乱”行为人执勤

人/次

 

2

对“三乱”行为人进行处罚

人/次

 

3

对“三乱”行为人处以罚款

 

4

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行为实施扣分处理

人/分

 

5

机动车驾乘人员“三乱”行为处以罚款

 

6

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实施抄告制度,涉及单位、人员

个/人

 

 

建章立制

 

1

制定政府(部门)规章等

 

2

制定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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