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阳市立创职业技术学校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立创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申请核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按照《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黔价费[2008]169号)文的规定,结合你校办学的实际情况,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暂定你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职学费:1200元/生.学期。学校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但不得跨学年收取。
二、住宿费: 200元/生.学期。学生宿舍应配备床、书桌、书架等生活设施。住宿费包括宿舍管理、卫生费、饮用水(含热水)、用电等费用,但不包括电话及网络使用费。
学生可自带被、褥、枕、帐等生活用品。学校为学生统一购置的被、褥、枕、帐等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加运杂费据实收费,但要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决定是否购买,学校不得强行学生购买。
三、书本费据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