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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草坪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草坪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0〕855号)


省林业厅:
  你厅报来《关于报送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200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陕林发〔2009〕510号)收悉,经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总套数112户,主要解决职工无房和住房困难,最大单套面积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22平方米,新建2栋多层职工住宅楼。
  二、总投资概算及来源
  概算总投资140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130万元,其它建设费193万元,预备费80万元(详见概算表)。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68万元、省本级预算内投资补助112万元及企业和职工自筹1123万元。
  三、建设步骤和期限
  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方案统一规划,按国家和省投资年度计划安排分年实施。
  年度建设任务期限2年。
  四、对专家在审查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施工图制作和施工时进一步细化吸收,采纳和落实。施工图由省林业厅负责审核。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   算    金    额  (万 元)        经 济 指 标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 合计单位数量单位价值(元)
 一.主要建设项目费用844.37 285.77   1130.13  9922.00  
  1.1号住宅楼395.59 135.81   531.39 m24964.00 1070.50
  土建工程395.59      4964.00 796.91
  给排水工程 11.96     4964.00 24.09
  电气工程 43.66     4964.00 87.95
  采暖工程 80.19     4964.00 161.54
  2.2号住宅楼391.99 135.81   527.80 m24958.00 1064.54
  土建工程391.99      4958.00 790.63
  给排水工程 11.96     4958.00 24.12
  电气工程 43.66     4958.00 88.06
  采暖工程 80.19     4958.00 161.73
  3.室外工程56.79 14.15   70.94    
  土建工程56.79        
  给排水工程 5.43       
  电气工程 8.72       
 二.其他费用   193.43 193.43    
 1.建设用地费   105.00  7.00 150000.00
 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1%   11.30     
 3.建设单位管理费 1.5%   16.95     
 4.勘察费 0.3%   3.39     
 5.设计费 2.5%   28.25     
 6.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0.4%   4.52     
 7.施工图审查费 8%   2.53     
 8.环境影响评价费   0.80     
 9.工程监理费 1.5%   16.95     
 10.招标代理费 0.33%   3.73     
 三.预备费     6%   79.41 79.41    
 四.工程总投资合计844.37 285.77 0.00 272.84 14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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