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应对高温暴雨极端恶劣天气保障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冀建城〔2010〕40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市园林局,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局、处),保定市公用事业集团: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应对高温暴雨极端恶劣天气保障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建城综函〔201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持续高温,一些地区出现暴雨等恶劣天气,城市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全省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关注雨情、汛情,进一步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要在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加以整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恶劣天气条件下市政公用设施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城市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