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为落实责任,我厅建立由杨新建同志负总责,其他厅领导按分管处室、厅直属单位职责分工负专责,各处室按各自职责范围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厅办公室:积极协调各处室,依法、有序、规范做好涉及我厅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
(二)人事处:依法按政策处理好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劳资福利待遇、干部调配、离退休、退职、职称评定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规财处:依法按政策做好财务、物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拨付各项卫生资金,保证卫生财务资金安全。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督办相关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五)卫生政策法规处:积极参加“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纠纷、涉及卫生人员待遇申诉、卫生行政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六)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药品采购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省药物政策;拟定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七)应急办:做好卫生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八)农基处:加强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九)妇幼处: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严格证件发放程序,防止违规现象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