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这次活动,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防止暑期和国庆期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和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
(一)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本着“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原则,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摸清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访老户以及可能发生的信访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苗头和隐患,都要做到四个“逐一”,即逐一建立档案,核实情况,详细登记涉及人员(人数)、起因、处理进展等问题;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制度上、决策上预防信访事件的发生;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办案时限;逐一确定解决方案和办法,限期解决。
(二)有效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各级领导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或其他客观原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查核实之后,在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问题症结,制订切实可行的化解办法。信访人所反映问题属实能够解决的,按政策和实际情况积极地尽快予以有效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难度大,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要主动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坐下来认真听取一次当事人的申诉,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搞清所有问题和基本事实,研究出妥善地解决办法;所反映的问题合理的和不合理的交织在一起的,对合理的要求要尽快解决,不合理的要求和政策不允许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平和心态,正常面对;对缠访闹访人员要及时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
(三)明确目标,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要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要严格办事程序,严格结案标准。要以解决问题、息诉息访为目的,明确相关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处理办法,积极推进问题的解决,确保本地、本单位不发生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8月底前矛盾纠纷排查覆盖面达到100%;9月底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10月底前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未成功调解的采取其他措施妥善处置率达到100%的目标,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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