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0〕31号)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及工作效率,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根据国家《2009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执行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执行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执行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根据中央《2009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逐步建立科学、稳定、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框架。具体包括: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的管理人员和经办机构人员等进行培训,支持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等,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队伍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二、人员培训
  结合新农合工作实际,将培训对象分为“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两种类型。
  (一)培训对象和时间
  1、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164个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包括:县卫生局、财政局管理人员,县、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有关人员,培训7天。
  2、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164个县(市、区)新农合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相关人员,培训4天。
  (二)培训人数
  1、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每县县级管理经办人员7人,乡镇管理经办人员2人,共培训5038人,其中县级1148人,乡级3890人。
  2、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每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按3个计算,每个机构培训4人,共培训1968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个机构培训3人,共培训5835人。县、乡两级共培训7803人。
  (三)培训内容
  以短期培训为主,政策、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现场考察相结合。其中,“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按照3年规划,2010年主要进行统筹补偿方案(包括调整完善补偿方案、门诊统筹的方案制定、调整完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二次补偿和健康体检等)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即时结报农民补偿费用等)。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为新农合基本政策、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的调整、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的调整、新农合信息系统与HIS系统的对接、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的监管等。
  三、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
  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分为2008、2009、2010三年实施。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总体规划,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相结合,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下负责具体实施。
  四、组织实施
  1、人员培训
  省卫生厅按照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充实有关培训内容,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和监督评估方案,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总体评估;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县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镇)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并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农合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的具体实施。
  2、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
  完善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
  项目工作在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五、资金安排
  中央“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拨付了172个县(市、区)补助经费1836万元,其中人员培训经费976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860万元。我省实际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总数164个(石家庄市的6个区、邯郸市的2个区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类管理区、开发区20个,乡镇数1945个,人员培训补助经费需624.12万元;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补助经费860万元,培训剩余经费351.88万元,共计1211.88万元,用于全省164个县(市、区)和20个管理区、开发区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
  (一)人员培训经费
  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人员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共需培训经费624.12万元。
  (二)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补助经费
  2010年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每个县补助6.17万元,每个管理区、开发区补助10万元,用于支持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共需补助经费1211.88万元,其中数据中心建设补助经费860万元,培训剩余经费351.88万元。
  六、组织领导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工作和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人员培训和省卫生厅对县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培训和县级数据中心建设任务。
  七、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