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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正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可得到完整技术支持和服务。

  (五)网站安全运行需要的其他加固系统,如:网络拓扑路由分析、网站恢复系统监控 、系统安全加固处理 、应用系统安全检测、整体网络安全评估等。

  第三条 因服务器(如病毒爆发、黑客入侵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时,网站管理员须第一时间将被攻击服务器网络连接关闭,对服务器进行清理,并及时上报省厅信息中心,若网站内容被破坏,应启用备份服务器对网站进行还原。

  第四条 网站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坚持“积极预防,严格控制,防控并重”的原则,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网站运行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保障到位,结合自身实际的网络状况,从人力、物力、财力做好部署与配置,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并进行快速处理。

  各地网站管理部门应针对以下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一) 网站无法访问;

  (二) 网站服务器控制权限被接管;

  (三) 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

  (四) 除以上确定的其它紧急内容。

第二节 网站管理制度

  第五条 成立网站安全领导小组

  由主要领导牵头,技术部门负责,系统和网站管理员参与,成立安全管理领导监督小组,加强网站安全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网站安全办法把网站安全重视起来。

  第六条 网站内容监控

  (一)监控范围: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网站维护单位自身发布的信息、采集的信息、网站上提供的服务等。

  (二)工作内容:

  1.网站监控应有专人每天定时查看网站内容,并订立日志。

  2.重点监控网站首页等重要内容。

  3.网站管理人员要负责所添加信息或采集信息的政策性、准确性、有效性的监管审查。

  4.按月对所出现的错误进行监控分析。

  第七条 网站内容发布审核制度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建设和运行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保密要求,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密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加强网站栏目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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