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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全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全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广大公务员、军人、学生、医务人员和群众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临床用血得到有效保障,血液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咸宁市无偿献血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各地认真评选推荐,市政府决定:授予叶国甫、彭晋等 266 名同志 “ 咸宁市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 荣誉称号,授予咸宁市交通局、咸宁市公安局等 33 个单位 “ 咸宁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 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无偿献血,不断开创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新局面。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无偿献血先进事迹,齐心协力,确保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无偿献血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 咸宁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名单
  2. 咸宁市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咸宁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名单

  咸宁市交通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供电公司

  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农行咸宁市分行      工行咸宁市分行

  中行咸宁市分行    建行咸宁市分行      咸宁市卫生服务中心

  咸宁学院       咸宁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咸宁市卫生学校

  咸宁市中心血站    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    联通咸宁分公司

  湖北阳光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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