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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严肃纪律,依法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对不如实上报情况和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咸宁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胡立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来华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厚平  市统计局局长

  阚远全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田运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荣  市台办副主任

  万维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柯昌监  市监察局副局长

  熊铁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严新道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诗武  市民宗局副局长

  卢文星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自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忠民  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遵腾  市广电局副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副局长

  雷  康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龚志平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廖白龙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金  山  市建委纪检组长

  李亚夫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龙海燕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何胜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国华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谢  平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叶  艺  市规划局副局长

  赵君武  市农垦总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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