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推进经营性国有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制定我省报刊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非公有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股改上市,争取尽快完成挂牌上市工作。(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四十)大力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旅游区域合作机制创新,增强旅游发展后劲。组织编制《江西省旅游产业发展纲要》,建立江西旅游产业项目库。加快鄱阳湖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省旅游局、省发改委负责)
八、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开展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的改革试点
(四十一)加大生态环境因素在公共财政分配中的权重。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积极开展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环鄱阳湖地区绿色GDP(地区生产总值,下同)核算方法,探索建立环鄱阳湖地区绿色GDP核算考核机制。开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水、湿地、森林等资源价值等方面的核算。(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负责)
(四十二)探索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生态效益纳入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为环境税费、生态补偿、自然资源管理、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污染控制政策制定以及公众环境权益维护等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排污费改环境税试点。(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四十三)继续推进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积极开展以水权制度建设为前提的水权转让试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生态合作、产业共建、财政支援、异地开发、生态资源交易等多种方式的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开展鄱阳湖流域湿地生态补偿试点。(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
九、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
(四十四)继续深化已改制大型国有银行江西省分行改革,推进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商业化转型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后续改革,积极组建江西省级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农信联社负责)
(四十五)采取政银企对接等形式,引导省内金融机构积极跟进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开发符合省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品种。支持节能减排、增加绿色信贷,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资金投入,立足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鼓励金融机构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满足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要求。(省发改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信委、省国资委负责)
(四十六)在把握好信贷增量节奏的同时,重点抓好民生工程创业信贷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的相互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上,整合省直有关部门担保贷款资源,发挥其他各类担保机构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个人的贷款,经省人保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可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确保江西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