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十)加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坚决兑现火电脱硫加价政策。继续实行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并监督排污单位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负责)。
  五、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高效透明的财税体制
  (二十一)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坚持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公共事业倾斜。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必要的实施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省财政厅牵头)。
  (二十二)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公务卡管理机制。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在省直单位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将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扩大至全省99个县(市、区)和共青城开发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形成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防治长效机制。(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
  (二十三)加强政府债务监控,对政府性债务收支逐步实行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认真实施《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国债等资金的监管。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特别是大额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继续控制行政成本不合理增长,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省财政厅牵头)
  (二十四)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级次。选择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为税收政策落实的监控点,定期收集、分析相关信息,研究税收政策调整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影响。建立税收服务从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二十五)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健全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政对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国资委负责)
  六、加快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十六)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城镇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困难群众就业。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力争实现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并继续高于全国水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教育厅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