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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全市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鉴证;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

  (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组织开展与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管理、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业务相关的执法监察;受理违反劳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参与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劳动者维权综合治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有关统计分析;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行风建设;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十)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综合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案的协调办复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涉外法律事务工作;协助开展工伤认定案件的司法应诉工作;负责相关宣传教育、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

  四、人员编制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行政编制2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拉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牵头,会同拉萨市教育局(拉萨市体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拉萨市教育局(拉萨市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负责。

  (二)关于农牧区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公务员局)负责牵头拟订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拉萨市农牧局、拉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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