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日常运转工作;管理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协助管理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

  下设行政科、组宣科,均为正科级。

  1、行政科

  负责开发区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印章印鉴、档案、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对外交流、后勤保障、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负责承办“专控商品”指标的报批和手续办理工作。

  2、组宣科

  负责开发区机关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企业党组织、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

  负责开发区内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上报和实施管理;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管理开发区国有土地事宜;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环境卫生、防洪排涝、环境保护、房地产业、消防、交通等综合管理,并负责相关手续的审核上报;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下设建设管理科(规划用地科)、环境保护科,均为正科级。

  1、建设管理科(规划用地科)

  拟订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直相关部门授权,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及其行业管理,负责开发区环境卫生、防洪排涝、房地产业、消防、交通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综合协调;负责开发区市政公用建设项目建议、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实施管理;拟订开发区土地管理的有关办法和实施意见;负责开发区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定级、评估、发证及地籍和地改工作,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依法收回违法用地和闲置抛荒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负责区内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上报和实施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组织、协调、审核报批工作。

  2、环境保护科

  根据拉萨市环境保护局授权,拟订开发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开发区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配合查处开发区环境污染事故和其他环境保护违法事(案)件。

  (三)经济发展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