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深化以数据应用为重点的能源计量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全省20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力度。各地都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企业一线,指导帮助企业在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基础上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通过一厂一策,帮助企业分析查找能耗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建议,加强对企业在线检测、能源平衡测试等多种有效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对加强企业能源成本核算、堵塞能耗漏洞、优化生产工艺用能、提高节能技改效率等管理节能的积极作用,实现企业节能增效。
二要紧紧围绕区域块状经济的转型升级,着力抓好一批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的实施。各地对正在组织实施的纺织印染、医药化工、橡胶、造纸、制革、建材、水产加工等耗能行业的一批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要联合当地经贸、环保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制定实施企业联盟标准、开展行业能耗对标、典型企业示范引路等以点带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行业面上的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全省在推动区域行业性节能减排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全省供热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和千家企业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继续联合当地经贸、统计等部门,加强对全省年耗标煤1000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耗能企业是否按照《通则》要求配备了计量器具,所配计量器具时候正常运行,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检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检测出的计量数据是否得到有效应用;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通则》要求。通过努力,争取全省80%以上年耗能 1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要深化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在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协调经信等部门对现行评价考核规则组织进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的有关措施,提高示范单位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支持各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市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形成省级和各地梯次配备的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格局。
五要积极探索能源计量中心试点建设。以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主体,抓紧筹建浙江省城市能源计量国家中心。同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区域性的能源计量中心建设,通过努力,进一步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检测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大宗能源贸易的公证计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