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交通技能性人才培养现状,现就推动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实现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职业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校企各方都要进一步提高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努力形成各院校主动为行业、企业服务;行业、企业应积极参与院校教育教学的校企互动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要把工学结合作为校企合作的切入点,落实以企业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将实际工作过程与专业教学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体系,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并以此带动各院校专业调整与建设,深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三、要在校企合作中安排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调研、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提高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建设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支高素质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队伍。
四、要进一步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保证。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校企共建既满足学校实训又满足企业研发实验,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试验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和生产车间,增加学生实际动手的时间,提高学生实际动手的能力。
五、各院校要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开展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并加强与有关高校的联合办学,进一步做好成人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企业提供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使院校在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拓展为行业发展服务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