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办函〔2010〕59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确保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我省签订的2010年度医改工作责任书明确的任务要求,现提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09〕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粤府〔2009〕139号)确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五项重点改革,加强综合配套建设,强化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扎实有序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4600万,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