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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4.继续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0]477号)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高校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0]10号)要求,各高校务必于9月底前将本校学习宣传及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的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jytab@tfol.com)。各高校开学后要继续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开学后我厅将组织力量对各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如自然灾害预防、防溺水、校车安全管理、防暑降温、在建工程及学校安全搬迁、“9+3”中职学校安全工作等,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厅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预警预报,提高教育系统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配合。根据专业部门预测,我省主汛期还将持续一个月,近期部分地方还将迎来强降雨。各地各学校要与当地气象、国土、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根据了解掌握的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对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危害程度,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和帮助学校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准备工作。

  二是要做好应急准备。开学前,各学校都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要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制订专项预案。预案要简单实用,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要明确安全转移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职责任务、选择好转移地点和转移路线、准备好基本生活物资和必要的通讯设备等。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有效的应对,迅速、有序、安全地进行转移和疏散,最大限度避免人员的伤亡,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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