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教函〔2010〕500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进入主汛期以来,特别是近一个多月,我省大部分地区接连遭遇高温、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省灾区和山区部分学校的校舍和教学、生活的设施设备严重受损,给秋季开学带来困难。为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和秋季开学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气象、国土和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北方地区大部和西南地区东部仍处于降雨集中时段。据近期召开的全省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至9月中旬,四川省仍处于主汛期,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过程还将发生。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及波击地区和山区受前期极端天气过程的影响,由于山体松动,在今后暴雨天气过程中和暴雨后发生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概率加大。进入8月下旬后,各学校将陆续开学,师生将陆续返校,学生将在校学习、生活,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也将按计划进行。与暑期比,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和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在增多。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按期安全开学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第一位,将“两个确保”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压倒一切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各受灾地区和学校,尤其是地处山区的学校,更要积极主动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受灾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防汛抗洪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本地区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领导,统筹安排好学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积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为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开学创造良好条件。

  二、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5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本通知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开学安全工作。

  1.再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学校校舍、围墙、堡坎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好危房、危坎、危险设施的除险加固维修工作,重点要对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的学校校舍进行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消除;校舍受损严重的,要立即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二是加强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基础生活、教学设施的检查和防护,保证学校生活和教学设施设备在安全情况下正常运行。被洪水浸泡过的课桌椅、仪器设备、电线电路,要详细清查、清理。认真核实受损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进行标记,同时登记造册、停止使用。三是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工作。各学校,尤其是高校要把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情况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安全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气象、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和学生上下学路途交通状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家长进行沟通,和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共同努力,切实做好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