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
通辽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按照自治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建设现场会的部署,市政府决定,依托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按照“控制事态,稳妥处置,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原则,有效整合应急资源,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统一指挥,协调作战”的原则,由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专业应急救援分队、专(兼)职应急救援分队、志愿者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组组成。联动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气象局、安监局、环保局、通辽电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卫生局、地震局、通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组成。
(一)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道尔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孙爱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晋忠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陈 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双柱 市农牧业局局长
刘凤武 市水务局局长
孙小平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