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情况
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10〕811号)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节能中心:
为加快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做好有关节能工作要求的通知》(发改电〔2010〕236号)要求,在对200户重点用能企业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同时,开展全省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工作。
一、主要任务。组织对全省重点用能企业2009度和2010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审计,对照国家或省级已公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确定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
二、组织管理。由省节能中心负责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专项能源监察审计;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负责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专项能源监察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