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


  要加强全市帮扶工作网络化建设,积极构建以市工会帮扶中心为枢纽,旗县区帮扶中心为骨干,街道社区、苏木镇、工业园区及企业帮扶站(点)为基础的全市三级帮扶工作体系,依据分级负责、分片管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原则,不断扩大困难职工和农牧民工帮扶覆盖面。要建立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帮扶资金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帮扶工作正常进行。要支持工会打造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工程、金秋助学等工作平台,通过创办爱心超市、爱心医院、爱心药店、爱心学校,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和创业实训基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帮扶平台,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医疗、就业、子女上学、住房等多元化的帮扶和服务。要协同工会落实两个合同制度,实现源头维权、关口前移。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和“农牧民工援助行动”,保障和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水平,切实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方向,按照帮扶组织体系化、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要求,支持工会努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帮扶工作水平。

  ㈠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环境。

  各级政府要支持帮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会经费收入较低的地区,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保障人员、资金和场地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帮扶中心规范化工作水平。

  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帮扶工作责任制,加强与工会帮扶中心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建立困难职工来访案件的转办、协办、督办等工作制度,提供政策、信息、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工作支持。要帮助各级帮扶中心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和跟踪调查,做到情况明确、帮扶及时。要把工会帮扶工作与政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衔接,与政府主导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相配合,要实现市及旗县区帮扶中心与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共享信息资源,免费发布就业信息,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使帮扶工作与市场经济及困难职工的需求相适应,形成帮扶维权合力,促进职工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

  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帮扶工作质量。

  建立一支高效率的帮扶工作队伍是做好新时期工会帮扶工作的保证。要支持工会利用多种渠道完善帮扶组织体系,建立一支职业化、社会化的帮扶工作队伍。要把工会帮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政府的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帮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选树和大力表彰为职工群众热心服务的模范帮扶工作人员,宣传他们为国分忧、为社会尽责、为困难职工奉献爱心的先进事迹,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形成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和关心帮扶工作人员的良好风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