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0]39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8月10日至9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转型升级中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新情况,以实现企业与职工合作共赢为主题,坚持把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机结合,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有机结合,把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与建设和谐社会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积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职工权益的实现状况与企业效益同向、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二、专项行动重点
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涉外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存在劳动关系矛盾隐患的代工企业、租赁型加工企业、中小企业、开发区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
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是:指导督促企业遵守《
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包括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执行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依法使用劳务派遣、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包括按照民主程序制定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改进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等。
三、专项行动安排
(一)宣传排查阶段。8月10日至8月25日,各地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劳动监察中队(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及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深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发放用工指导手册示范文本、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建筑业劳动合同文本等宣传资料。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和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为目标,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预警监测活动,了解重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真实情况,排查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矛盾隐患,及时采取稳控措施,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在前阶段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各地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逐一实地检查。检查时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职工群众等方式,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摸清企业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真实情况。深入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严厉打击企业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违法违规使用劳务派遣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指导服务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各地对前一阶段检查中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违法行为严重、劳资矛盾突出,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要明确专人跟踪负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定点联系企业制度,以职工数量多、争议纠纷多、举报投诉多的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现场辅导、重点帮扶、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工资集体协商建议书和劳动争议仲裁建议书的形式,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正确对待职工利益诉求,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和内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按照民主程序制定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