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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2010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七、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在政府系统开展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盟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审计局)
  (二)加强对《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盟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行阿拉善支行、银监分局)
  八、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一)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
  1、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盟信访局、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
  2、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各类媒体反映的有价值线索。(盟监察局、审计局)
  (二)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盟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安监局、卫生局、农牧业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审计局)
  (三)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盟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居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卫生局、审计局、国资委、工商局、法制办,人行阿拉善支行,银监分局)
  (四)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盟监察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财政局、人行阿拉善支行)
  (五)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执纪执法。(盟监察局、审计局)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要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分工任务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请牵头部门和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盟监察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抓好督办落实。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务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牵头任务的落实情况报盟监察局,由盟监察局汇总后报盟行署。盟行署将对各项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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