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盟卫生局负责)
66、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管辖区域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盟卫生局负责)
67、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专案管理,定期随访,提供防治指导服务。(盟卫生局负责)
68、对重性精神疾病加强监管治疗,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综合机制,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和康复指导等服务。(盟卫生局负责)
(十三)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9、继续实施国家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国家2010年启动的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阿盟实际适时充实调整。(盟卫生局负责)
70、2010年启动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2011年实现农牧区孕产妇平产免费住院分娩目标。(盟卫生局负责)
71、2010年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盟卫生局负责)
72、两年内,对35-59岁农牧区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完成检查任务。(盟卫生局负责)
73、每年为准备怀孕的农牧区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给予补助。(盟卫生局负责)
74、按自治区要求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项目工作。(盟卫生局负责)
75、2010年支持2600所农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完成农牧区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样采集和监测工作。(盟卫生局、环保局、建设局负责)
76、两年内,解决农村牧区约2.9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盟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负责负责)
77、开展鼠疫和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盟卫生局负责)
(十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78、继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盟卫生局负责)
79、将投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重大基本及突发公共卫生实践的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盟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财政局负责)
80、积极推广和应用蒙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盟卫生局负责)
81、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待遇。(盟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十五)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82、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要求,转变政府投入机制,增加公共卫生投入。(盟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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