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下划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通知
(锡署发〔2010〕12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中直、区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节约办事成本,按照中共锡盟委2010年第3次扩大会议的要求,经行署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下划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所属部门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下划职权事项
(一)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设置许可
(二)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执业登记和执业许可证核发;
(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卫生许可;
(四)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许可;
(五)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许可;
(六)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许可;
(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八)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县级公路上行驶许可;
(九)在县级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十)在县级公路用地上或者利用县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和行道树等公路附属设施设置标牌、广告牌、宣传标语、匾幌等非公路标志许可;
(十一)更新砍伐县级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