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今年推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和《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继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后又一项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大决策。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实施好家电以旧换新,必将有利于促进扩大内需,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调整结构,进一步发挥流通对国民经济的先导作用;有利于节能环保,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中调结构、促增长、扩内需、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使家电以旧换新这一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按照方便消费、有利流通、合理布局的原则审核确定家电以旧换新回收、销售企业及其网点。
家电回收企业及其网点应当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信誉好并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2、回收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3、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和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4、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6、注册地在江西省境内。
家电销售企业及其网点应当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销售网络健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销售网点覆盖面广,销售企业网点覆盖到县级;2、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4、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6、注册地在江西省境内。
市县商业、财政、供销等部门积极向省家电办推荐有实力的回收、销售企业参加全省家电以旧换新企业招投标活动。中标企业可在我市通过发展直营店、加盟店等形式安排回收、销售网点。各县(市、区、山)商业、财政、供销部门要支持、指导、帮助当地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网点)与全省中标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企业经营衔接,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