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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424号)


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请示》(二巴函〔201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开行公共汽车977路的通知》(穗交函﹝2010﹞1113号)同意你公司开行977路公共汽车。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977路(石井滘心总站-江村墟总站)票价为空调车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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