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424号)
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公共汽车977路票价的请示》(二巴函〔201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市交委《关于开行公共汽车977路的通知》(穗交函﹝2010﹞1113号)同意你公司开行977路公共汽车。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977路(石井滘心总站-江村墟总站)票价为空调车2元/人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