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我市地处江汉平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降雨量相对丰沛,但由于地形地貌复杂多样,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导致旱灾时有发生。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一系列精神,进一步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旱减灾工作
建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逐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特别是 1998 年发生特大洪水以来,我市通过连续十年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工程性缺水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总体来看,我市抗旱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适应。截止目前,全市灌溉工程控灌农田面积只有 70% 左右, 尤其是“南三县”还有不少水利死角,农业靠天收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全市普遍缺乏有效的大面积节水措施,工程老化失修的情况也比较严重, 大部分地方水的利用系数不足 0.45 ;部分城镇供水水源单一,大旱年份抵御旱灾能力弱。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出现,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更加突出,我市旱灾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受旱范围越来越广,因旱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干旱的影响已从传统的农业向城乡供水、工业生产和生态领域扩展,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全市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干旱对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危害,切实加强抗旱减灾工作。
二、切实抓好抗旱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要抓住当前中央增加水利投入的机遇,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和扩大灌区灌溉面积;充分利用国家扩大泵站技术改造实施范围和规模的契机,加大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力度;继续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既要满足防洪保安要求,也要完善抗旱灌溉功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在加强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新体制和机制,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因地制宜修建各种蓄水、引水、提水和调水工程,加大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