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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通报
(咸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8 年,全市各级、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紧紧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抢抓宽松货币政策机遇,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培植信贷项目、调整信贷结构、简化信贷手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信贷规模,为我市中小企业以及市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力的资金支持。经相关部门考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 2008 年信贷投放目标任务的工商银行咸宁分行和引进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积极贡献的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进行奖励。

  希望全市各级、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第二次座谈会精神,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银企和谐共建,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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