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德 康艳利 朱志龙 于运德 刘永山
五、实施步骤
(一)落实职责,依法行政
1、信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受信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按照省政府豫政办〔2009〕6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厅豫交〔2010〕47号文件明确的主要任务,从事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路政执法工作,同时做好建筑控制区管理、路政行政许可项目初审等有关工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道路保通和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
2、按照省厅文件精神,结合信阳交通路政管理处人员、装备等实际情况,为充分整合资源,原有路政队伍按各自管辖路段范围,按照省厅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与新成立路政机构加强分工协作和业务衔接,做好相关工作;
3、建立新成立路政执法机构与原有各路政队伍协调协作机制,并报厅高管局备案。原有路政队伍在工作中涉及行政执法的,应主动通报或移送所在路段新成立路政执法队伍处理,新成立路政执法队伍应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履行路政执法职责。在履行职责中涉及路产损失赔偿的,应主动通知所在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工作衔接及配合中遇到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厅、厅高管局规定执行;
4、根据信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转岗人员装备和路网分布实际,合理划分市域内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范围,经厅管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商定后组织实施;
5、高速公路治超和省界超限检测站执法等工作,须经省厅治超办批复同意后实施。
(二)制定计划,稳步推进
1、在省厅领导下,由厅高管局牵头,同时邀请厅有关处室,省交通投资集团参加,召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信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高发公司、光彩信阳公司、豫南高速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制定试点工作计划;
2、争取8月1日在信阳市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大会,邀请各有关单位参加,宣布有关方案,正式开展试点;
3、8月1日-8月10日,开展新转岗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工作需要。由厅高管局、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培训情况,共同组织对信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市级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建立路政执法人员管理档案;
4、8月10日-8月20日,信阳市交通路政管理处要按照执法证件办理有关规定,尽快落实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办理工作,依法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并根据培训考核情况,选派人员到省高发公司信阳分公司等原有路政队伍跟班作业,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