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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分值)

标  准

评分办法

扣分

扣分原因

其他

设施

(20%)

办公

(25分)

有固定并独立的专职负责人、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办公室及其配套设施。

没有固定并独立的专职负责人、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办公室不得分;每少1个专职人员办公室扣5分、配套设施扣2分,扣完为止。

 

 

档案

资料

(25分)

有固定的专用档案、资料室,有能满足储存3年档案资料的配套设施。

1.没有固定的档案、资料室不得分。

2.没有配套设施扣10分,配套设施不足扣5分。

3.档案资料室整理不规范,酌情扣分。

 

 

计算

机室

(20分)

1.有独立的计算机室。

2.计算机不少于30台。

3.可上因特网。

1.没有计算机室不得分。

2.现场查看,对照设备清单,每缺1台计算机扣1分,扣完为止。

3.不能上网扣5分。

 

 

图书

资料

(20分)

1.有独立的阅览室。

2.有涉及安全类的期刊、图书及报纸种类不少于50种。

3.有一定数量的安全教育音像资料。

4.图书资料及时更新,近三年内新出版的图书资料不少于20种。

1.没有独立的阅览室扣10分。

2.期刊、图书、报纸每少1种扣1分,扣完为止。

3.没有安全教育音像资料扣5分。

4.图书资料不及时更新扣5分,每少1种扣1分。

 

 

安全

展览

展示

(10分)

有与所申请培训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预防知识以及新技术、新装备等展览展示或多媒体展示。

没有展览展示不得分,展览展示内容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二、年度审查考核指标(满分100分)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分值)

标  准

评分办法

扣分

扣分原因

师资

(20%)

管理(30分)

1.对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等制度。

2.教师队伍稳定,年内专职教师、专项教师变动率不超过20%,新任教师必须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师资证书。

3.授课情况登记表、教学质量评估记录、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单据等档案资料齐全。

1.抽查教师动态管理记录,没有落实选聘、考核、奖惩、淘汰等制度的,扣10分。

2.年内专职教师、专项教师变动率每超过10%扣5分,每有1名授课教师无师资证书扣10分,扣完为止。                                  

3.对教师档案资料进行抽查,每缺1名教师档案资料扣5分,不完整或不规范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能力

建设(30分)

1.有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的措施并认真实施。

2.年内开展2次以上培训教学研讨活动。

3.专职教师、专项教师年内不少于3天的现场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1.查看相关材料,没有提高教师授课水平措施的扣10分。

2.查看活动计划、记录,每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3.每有1位教师没有调研计划、没有开展调研、没有撰写调研报告分别扣10分,扣完为止。

 

 

绩效(40分)

1.每位专职教师、专项教师年内授课时间不少于48学时。

2.兼职教师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年内授课时间不少于16学时。

1.每期培训班没有教师授课计划扣10分。

2.对专职教师、专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抽查,每有1位教师年内授课时间每少1学时扣2分,扣完为止。

3.对兼职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教学

研究

(10%)

培训

教研(70分)

1.开展安全培训理论和教学研究,年内至少提出1个研究课题,并组织研究。(40分)

2.认真分析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包括培训目的、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方式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方案。(30分)

1.查看相关记录,没有培训教学研究计划、课题及措施不得分,没有组织开展研究工作扣35分。

2.抽查有关资料,每缺1类培训方案扣5分,不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成果(30分)

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安全培训方面的文章不少于1篇。

没有发表的相关文章不得分。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分值)

标  准

评分办法

扣分

扣分原因

组织

实施(35%)

教学

管理(25分)

1.每期培训班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

2.严格学员考勤。

3.实行跟班听课制度。

1.抽查有关资料,每有1期班没有配备班主任扣10分,扣完为止。

2.抽查学员考勤记录,每有1期班执行不严扣5分,扣完为止。

3.抽查各类、各类别(工种)跟班听课记录,记录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教学

方法(10分)

1.制定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角色扮演、案例、模拟等教学方法。

2.课堂讲授应当采用多媒体。

1.对教学计划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教学方法少于3种扣5分,扣完为止。

2.对教学计划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1门课没有采用多媒体扣2分,扣完为止。

 

 

质量

控制

(45分)

1.严格按大纲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实施培训。

2.使用本细则规定的教材,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其他相关参考资料。

3.每班培训人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不超过60人;其他培训班不超过100人。

4.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向学员开放。

5.组织学员参观安全展览展示。

1.抽查教学计划,每有1期班没有按大纲要求及本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容组织培训的扣20分,扣完为止。

2.对提供教材等资料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没有使用本细则规定的教材扣10分,没有提供相关资料扣5分,缺乏针对性扣3分,扣完为止。

3.对培训班人数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每超过1人扣1分,扣完为止。

4.查阅相关使用记录,没有向学员开放扣5分。

5.查阅相关记录,不组织学员参观展览展示扣5分。

 

 

效果

评估(20分)

1.每期培训班对教师、课程设置、教材及后勤服务等进行评估。

2.每期培训班进行书面总结,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4.通过座谈会或调查问卷等方式,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意见。

1.对开展评估情况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没有开展评估的扣3分,扣完为止。

2.抽查书面总结,每缺1期班总结扣5分,总结没有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的扣2分,没有完成整改的扣3分,扣完为止。

3.抽查学员座谈会记录,每有1个月没有召开的,扣10分,扣完为止。

4.抽查学员所在单位意见反馈记录,没有听取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意见,扣10分。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分值)

标  准

评分办法

扣分

扣分原因

业绩

评估(20%)

效果

评价(40分)

1.学员对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内容、组织管理和后勤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2.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5%。

3.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满意度高。

4.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评价较高。

1.对学员满意率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教师、课程设置、后勤服务中1项满意率每低于5%扣5分,扣完为止。

2.对学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进行抽查,每有1期班合格率每低于5%扣5分,扣完为止。

3.查看有关学员单位满意度调查材料,根据评价情况酌情扣分。

4.听取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意见,根据评价情况酌情扣分。

 

 

培训

数量(40分)

按要求完成年度培训计划,且年内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

没有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扣10分,年内培训标准人数每少50人扣3分,扣完为止。

 

 

制度

执行

(20分)

1.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有相关记录。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

1.结合教学管理、校容环境等,查看制度执行记录,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酌情扣分。

2.没有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扣20分,每有一次没有按标准收费扣10分。

 

 

档案

管理(15%)

管理(20分)

1.档案室设施配套,档案放置规范、统一。

2.实行计算机管理。

1.没有档案室不得分,没有配套设施扣10分,放置不规范、统一,酌情扣分。

2.未实现计算机管理扣10分。

 

 

培训

档案

(80分)

档案应为一期一档,装订成册,分类编号,内容包括:培训计划表、办班通知、课程表、考勤表、听课记录,教师教学提纲、教学评估表,学员名册、培训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理论考试成绩表、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表、补考记录,培训教材使用情况、培训班总结及安全培训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1.抽查不少于30%的各类安全培训档案,每有1期班档案内容不齐全、不规范扣3分,扣完为止。

2.培训档案管理扣分达到48分以上,将下达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培训。

 

 



三、延期复审考核指标(满分10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标  准

认定方法

是否

符合

不符合原因

必备

条件

 

(不符合任

一指

标终

止审查)

机构

设置

1.培训机构能独立或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

2.设置承担综合管理、培训教学与研究、后勤保障等职能的内设机构。

3.财务收支单列。

查阅培训机构批文、法人证书等材料,授权承担法律责任的,需查阅正式授权委托书;查阅机构章程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阅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等有关材料;查阅财务报表。

 

 

注册

资金

或开

办费

50万元以上。

独立法人的查阅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查阅授权委托书以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

人员

及办

公场

1.有安全工作经历和管理能力的专职负责人。

2.有4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1.查阅专职人员的人事任命文件、劳动关系证明、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兼职人员的聘任协议等材料。

2.现场查看,查阅办公场所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教师

1.有8名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或有教学经历,符合相关专业教学要求的专职教师。

除上述条件外,特种作业每个类别(工种)有1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该类别(工种)技师及以上等级,且具备本专业理论、实际操作教学要求的专职或专项教师,并有1名相对应的兼职教师。

2.教师应当接受省安监局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1.查阅专职教师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师资证书、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材料。

2.查阅专项教师的学历证书、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师资证书、聘任协议或证书等材料。

3.查阅兼职教师的学历证书、师资证书、聘任协议或证书等资料。

 

 

教学

及生

活设

1.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专用教室及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以上。

2.至少有两个特种作业类别(工种)实际操作设备或场地的产权隶属于本安全培训机构,并能满足相应类别(工种)的实操练习、考试要求。

1.查看教室、特种作业场地、设备是否符合教学、实操及考试要求,住宿、餐饮等设施是否符合生活要求。

2.查阅产权证明、设施设备购置的票据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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