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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考评等工作情况的通报

  ㈣各单位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督导情况
  各有关单位均按照《山东省卫生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和《青岛市卫生系统“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主要任务,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大部分单位通过活动掌握了制约本单位中医药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政策,强化中医药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青岛市胸科医院以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调整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充分调动了中医临床科室和西医临床科室的积极性,中药饮片使用率大幅提升,创造了中西医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㈠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考评工作
  要高度重视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和扶持,引进充实中医药人员,改善中医临床科室硬件条件。要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要求,中医临床科室床位数不能低于医院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要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中药房建设,提供优质、精细、人性化的中药服务。要大力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强化重点和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形成特色和专长,不断提高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今后,市卫生局将按照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要求,将中医诊疗科目作为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及校验的必要条件。
  ㈡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通过评估验收的2家试点单位要更加重视中医药工作,引进培养中医药人才,整合优化中医药资源,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切实提高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学术继承与创新,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其它中医药力量相对薄弱的综合(专科)医院,要采取得力措施,在中医药工作上见到实效。市卫生局将择时开展第二批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试点单位建设。
  ㈢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
  各区、市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将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力抓手,作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力举措。工作情况报表尚未报送的单位要尽快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电子邮箱。市卫生局已将“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今年目标绩效考核指标,把各区市、各单位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㈣“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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