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0]170号 2010年8月24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审〈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德府〔2009〕79号)收悉。经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德阳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重大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基地,四川省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宜居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德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4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规划控制目标为: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80万人,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00万人,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根据德阳市资源、环境实际条件,要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要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给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检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节流、开源、保护并重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保护,制定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