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培训项目参加企业应通过系统注册的企业中选择,不可自行确定虚报企业,否则责任由项目组织单位承担。
十一、国际市场考察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按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直接通过本系统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2、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时应对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缺项。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
3、各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后,应将“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输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会同其他相关书面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的资金管理机构。
4、需报送的书面资料包括:
① 出国考察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如使用因私护照出境,则应提供护照复印件和签证复印件。
② 提供机票(船票、车票)复印件以及购票发票复印件;
③ 出国考察报告;
④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5、所填项目中未列名的国家或地区及途中所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在支持范围内。
6、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发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
(二)申报说明
1、对资金拨付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如实填写;
2、在填写项目金额或其他非文字内容时,请在英文输入法状态下填写,所填写数字请保留整数,不能填写任何符号或汉字;
3、表格中的合计金额均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不需人工计算填写;
4、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附件:2.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
一、境外展览会
(一)境外展览会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 支持比例 |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 70% |
公共布展费(只限团体项目) |
(二)境外展览会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2、境外展览会项目分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展览会”类项目。
3、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其中,团体项目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4、申请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项目组织单位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区企业赴境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
5、项目组织单位申请团体展览项目资金时,应提供参团企业汇总表,参团的中小企业在10家(含10家)以上。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一)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 支持比例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 70% |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 70% |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60% |
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 60% |
其它管理体系认证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