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建管[2010]7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管〔2010〕46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6月至7月初,我厅派出检查组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除防城港市外的13个市,共涉及81家检测机构,其中综合类24家,见证取样类40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17家,共下发47份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比例为58%。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检测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以下简称“141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基本与所开展的检测项目相适应,并积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内部质量管理水平,使检测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履职情况

  大部分设区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建设部令第141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检测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各市收到《通知》后,都能够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检测机构,并督促各机构填报有关资质核查材料。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还设置了专业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检测机构进行检查,辖区内的检测工作质量较2009年相比有了明显提高,检测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但一些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检测市场监管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市对检测市场放任自流,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2009年以来检测机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对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未提出调查处理意见,致使一些检测机构继续违规营业,扰乱市场。

  (二)部分市尚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未能对辖区内的检测信息实施网上监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