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和鼓励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投放。认真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展农村信贷抵质押。扩大地票交易,全年交易量达到1.5-2万亩,交易额达到20亿元,推动农村耕地、林地或承包权大宗交易进入农村土地交易所,实现交易信息的统一登记汇总和对外发布。加快发展农畜产品远期交易,规避市场风险。扩大农业保险的险种和范围,分步骤、分险种全覆盖到农业产业优势种植、养殖区域,适当向“两翼”倾斜。创新农业保险运行的机制和体制,完善推进“商业+互助”的保险运行模式,鼓励各地各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整合农口担保资源,增加资本金注入,增强市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能力。
(二十四)引导城市资源下乡。制定财税、投资、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鼓励和规范城市资源要素下乡。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到农村建立自有原料基地。建立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支农政策,引导更多城市干部、教师、医生、科研人员和文化工作者下乡发展农业、支援农村。组织实施机关干部“结穷亲”活动,继续实施以城带乡万名干部驻村行动、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推进乡镇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十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推广在产业链、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建立党组织的模式,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注重在优秀年轻的致富能手、返乡创业民工、复退军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实施以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党员队伍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优双带”工程。打造高素质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化拓展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3004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678个,实现农村全覆盖。
(二十六)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立健全以“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探索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全年完成70%的“难点村”治理任务。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