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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意见

  (八)加快建设“森林重庆”。投入资金120亿元,深入推进城市、农村、水系、通道、长江两岸森林工程和苗圃基地建设,新造林300万亩,改造低效林200万亩。重点抓好80万亩速丰林基地、40万亩特色经济林和5万亩苗木花卉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
  (九)改善农村公共设施。加快发展农村交通,实现乡镇通畅率100%,有条件的行政村通达率达到100%、通畅率达到50%。完善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加快推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投入3亿元,修建农村便道1万公里。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15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5处,建成200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信息进村入户。
  (十)推进小城镇与新农村建设。整合市级财政资金10亿元,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落实105个市级中心镇和4个重点示范镇扶持政策,重点抓好50个中心镇、5个特色小城镇建设。搞好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新建清洁工程示范村20个。启动新农村建设“整镇推进”试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开展“百企结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重点培育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落实巴渝新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直补政策,推动建材下乡,改造农村危旧房3万户,建设巴渝新居3 万户,打造40个巴渝新居示范点。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建房,鼓励自然村落合并。
  (十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投入2亿元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围绕优势产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实施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推进农业、农产品加工及农村信息化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重点突破和产业化水平提升。加快建设蚕桑、柑橘等重点实验室和生猪养殖、特色食品加工等工程技术中心。加快建设我市在海南省设立的农业科技创新与繁育基地。开展“双十百千”科技特派员行动,创新农业专家大院模式。搭建校县(院县)科技合作平台,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面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继续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开展技术合作,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农技服务机制。
  (十二)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继续推进家电、汽摩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争取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力争全年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额达到50亿元,兑现补贴资金6亿元。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加快江津双福农产品贸易城、潼南蔬菜批发市场建设,促进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实施“农超对接工程”,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支持农村流通企业加速扩张,引导运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向多种经营转变。完善区县和乡镇商贸服务功能。发展节会经济,办好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支持区县举办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推介、展示展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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