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传统农民向工人的转变。引导农民从事宾馆餐饮、批发零售、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项目。通过“企业+农户”等形式,发展来料生产、来样定做、来件装配,引导农民工居家就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和养殖业,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储运等行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空间。
二、切实推进省内流动就业和劳务合作
(四)加快完善皖江示范区与皖北地区劳务结对合作机制。按照“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原则,巩固和扩大皖江示范区与皖北地区劳务结对合作的规模,完善对接机制,深化合作内容。定期组织皖江示范区企业到皖北举办现场劳务招聘会,探索建设县级对口交流视频招聘系统,把单向劳务交流拓展为培训、社保、维权等双向协作。积极探索“乡企对接”新模式,引导皖江示范区大型用工企业和皖北乡镇对口挂钩,通过企业直接进村入户招聘或组织农民工参观企业等形式,帮助农民工与企业实现供需见面。
(五)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省内劳务对接。建立全省联动、多方参与、双向对接的协作机制,落实输出输入两地政府、部门和工作机构之间的对接内容和工作职责,健全劳务合作、维权联动、转移社保、走访慰问、奖励扶持等协作制度,推广“校企对接”、“培训机构和劳务组织对接”等合作模式,全面推动省内劳务区域协作的开展。
三、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
(六)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掌握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一次免费SYB创业培训,完善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全面推行“你贷款,我贴息”小额贷款新模式,不断扩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贷款发放和贴息规模。
(七)提供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创业服务体系,突出加强县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创业辅导队伍建设,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为有志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专家服务、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整套创业服务。有关部门应开设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小额贷款、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农民工创业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