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168号)
威海、潍坊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核定国华中电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乳山风电分公司、中广核(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 国华中电荣成风力发电一期工程项目(33×0.15万千瓦)、国华中电荣成风力发电二期工程项目(33×0.15万千瓦)、华能山东发电公司乳山风电分公司一期工程项目(28×0.15万千瓦)、中广核(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刘王庄风力发电项目(45×0.085万千瓦)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61元,接网费用每千瓦时0.01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