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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甘卫疾控函〔2010〕414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麻疹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之一,也是计划免疫重点控制的疾病。按照2006年卫生部制定的《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近期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通知要求,今年秋季,全国将统一开展一次以8月龄-4周岁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的强化免疫活动。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卫生厅决定2010年9月11~20日对8月龄~4岁儿童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并制定《甘肃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就具体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组织制定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各地在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接种麻疹疫苗,使预防接种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2010年9月11日-20日,对全省所有8月龄~4岁儿童(即公历2005 年10 月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出生),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均免费接种1针次(0.5ml)麻疹疫苗。

  三、切实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一) 积极开展培训。省级已于7月上旬对市(州)、县(市、区)两级进行了培训。县(市、区)在8月底前完成对乡,村两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认真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托幼机构、城乡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特别要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活动频繁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调查。摸底调查、评估工作务于9月4日前完成。

  (三)规范疫苗、注射器的运输和管理。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疫苗及相关物品的规范分发、管理,确保疫苗效价,杜绝浪费。

  (四) 认真落实接种措施,实施安全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接种工作,确保依法接种、安全接种、有效接种。为保证接种实施的安全,便于统一安排,在强化免疫接种前1个月,各地不再安排其他减毒活疫苗的接种工作,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1个月再按要求进行其他减毒活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等不同方式开展接种工作。

  (五) 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在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前,各地对本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组专家进行培训。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甘肃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程序》规范、科学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调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保障,杜绝收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接种器材、车辆)的保障工作。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及注射器由省级统一配发,各接种单位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大督导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对重点县、乡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重点督导高危地区、高危人群,如流动人口、计免薄弱区等。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后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地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省卫生厅将组织省级督导组分片赴重点市、县督导。

  附件:《甘肃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甘肃省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威胁儿童健康的主要传染病之一,也是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疾病。我国政府承诺到2012年消除麻疹,卫生部制定了消除麻疹的目标。2008年根据卫生部要求,我省开展了覆盖全省8月龄-14岁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有效的控制了麻疹发病,但近年来部分地区麻疹暴发还时有发生,发病以小年龄组为主,且呈现明显的季节高峰。我省麻疹控制及消除工作任务艰巨,距消除麻疹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而接种麻疹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是实现消除麻疹的关键,提高人群免疫接种率是基础,可以通过加强常规免疫服务和开展麻疹强化免疫等措施实现。为有效控制麻疹,降低发病率,加速消除麻疹进程,根据《2006~2012 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要求,卫生部决定于2010 年9 月在全国范围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范围、对象、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实施范围
  全省87个县(区)均纳入本次活动的实施范围。
  (二)接种对象
  8月龄~4岁儿童(即公历2005 年10 月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出生),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无论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均免费接种1针次(0.5ml)麻疹疫苗。
  (三)接种时间
  2010年9月11至20日。
  (四)工作指标
  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各地应在实施前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等。
  领导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地在开展活动之前,做好动员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行动,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地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异常反应诊断和处理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临床专家和流行病学专家组成,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和处理。
  (二)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
  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散发宣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时间安排,提高群众的认识及自觉参与意识。特别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边远贫困地区、山区和常规免疫薄弱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达到较高的接种率。
  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在实施强化免疫前,省级在2010年7月结合全省免疫规划骨干培训班,召开了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培训班,对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安排、技术保障、疫苗及注射器下发、督导、评估等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各地要结合省级培训内容,逐级开展培训,市、县级负责对乡、村级防保专干的培训,培训工作必须在预防接种实施前完成。要针对强化免疫活动方案内容对所有参加接种的技术人员,就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接种准备、疫苗与注射器的管理、接种现场实施、接种技术和接种禁忌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安全注射、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相关表格的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儿童摸底调查
  为做好本次接种工作,要求对所有应种对象提前进行摸底登记。社区、村委会、托幼机构等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儿童、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儿童,应对其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种,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2),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1),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摸底登记应在接种开始前1周内完成,市、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根据摸底登记的儿童数,计算疫苗用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三)接种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麻疹疫苗和注射器供应管理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要在摸清应种儿童数量之后,确定疫苗和注射器需要量,并按冷链要求逐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储存、运输、分发工作,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供应。疫苗储存和冷链运送过程应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疫苗应保持在2-8℃的环境中,注射器应保持在相对干燥的环境下,避免接触消毒物品。
  本次强化免疫所用疫苗为麻疹减毒活疫苗、麻腮二联疫苗。
  2.做好接种时间安排。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1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 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3.选好接种点,实施定点集中式接种,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设置接种点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接种点应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幼儿园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准备好工作台、肾上腺素等应急处置药品及药械、以及接待儿童、家长用的座凳等物品。
  接种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和横幅,每个接种点应合理安排接种儿童数量,防止发生因待种儿童太多、等待时间太久而造成混乱局面或因缺乏耐心而放弃接种的情况。
  4.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调整人员数量。包括:现场组织员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和免疫规划内容的宣传。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和地段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每天统计汇总上报接种情况;接种工作完成后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现场接种员由县、乡级医护人员担任。以村为单位接种的,由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于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所有接种人员必须是由有预防接种资质的人员担任。
  5.设立巡回搜索组。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适龄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对于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可辅以入户的方式开展接种。
  (四)接种现场工作
  1.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接种完成后在接种证中的“接种记录”和接种卡的空白处填写本次强化免疫接种疫苗种类、批号、生产厂家、接种日期等。
  2.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
  3.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达到“三个安全”。(1)对受种者安全、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接种者在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2)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使用后不得再将针头盖盖上;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3)在接种后应对使用过的注射器根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集中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理,如焚烧、深埋、消毒后毁型等方式。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处理记录。
  4.接种时注意事项
  (1)所有接种对象均应在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已稀释的麻疹疫苗。
  (2)冻干麻疹疫苗使用前按瓶签所示用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后使用。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3)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4)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5)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6)用75%乙醇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7)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五)加强接种后不良反应监测
  各地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客观报导,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
  四、活动督导
  各级在强化免疫实施方案中应制定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全程督导,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省、市、县级应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全覆盖),县级应保证每个乡(街道)至少有一名县级人员进行督导。另外,各级还应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在强化免疫的准备、实施及评估阶段均应开展督导。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强化免疫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省卫生行政部门巡回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县进行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并对各市(州)系统评估质量进行抽查。
  五、接种工作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和接种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的重点应是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国营农牧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强化免疫接种率低于95%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必要时重新开展,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接种率评估时,以下儿童可不计入应种对象:(1)接种禁忌证儿童;(2)明确有2 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家长书面不同意接种的儿童。
  (一)摸底阶段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
  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以各级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整体评估。评估结果登记在《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相关信息汇总表》内。
  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可参考以下指标:
  (1)8月龄~4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2)8月龄~4岁各年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3)群众知晓率、接种通知单发放率在现场接种开始前不低于95%。驻县定点督导员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若5名家长均了解强化免疫时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知晓率调查可在现场接种开始前,现场接种早期各进行一次。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由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近年麻疹高发地区及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每个县(市、区)在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由驻县的市级定点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
  1、抽查免疫规划薄弱地区的2个乡镇,以乡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 个村,每个村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每个乡镇调查30 名,其中8~2 岁、3~4 岁年龄组各15 名。共计调查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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