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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招商引资项目暨组团参加“2009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二、招商引资合作方式

  招商引资应采取灵活的合作方式,既可采用合资、合作和独资的方式,也可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TOT、BOT、并购、出售、转让经营权等多种方式。

  三、赴港专题招商组团工作

  (一)“河北省推进城镇化建设专题招商会”定于2009年4月3日下午2点30分在香港展览中心举行,围绕推进城镇化、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拟发布40个城镇基础设施、城镇联片开发和城镇现代化规划、设计项目,邀请30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战略投资者等客商进行对接洽谈。

  (二)我厅将对各市(县)上报拟赴港发布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以幻灯片形式进行推介。请各市(县)于2009年2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厅国际合作处。各市(县)也可将本市2009年建设行业招商引资项目编印成册,带到香港以供发布、洽谈使用。

  (三)本次组团赴港突出以事定人、精干实效的组团原则。各市可根据发布项目数量确定参会人员,除带队主管领导外,一个项目1人为宜。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在2月20日前报送我厅国际合作处(参会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手机号码)。参会人员经省建设厅国际合作处确认后,凭此通知即可在各市办理赴港同意函,并准备照片4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按照护照照片尺寸要求,小二寸)。

  (四)鉴于各设区市也将组团参加这次洽谈活动,各单位也可随市团赴港,除参加市团组织的招商活动外,也请按时参加河北省城镇化建设专题招商会,并邀请相关客户参加。请在3月15日前将随市团赴港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告知省建设厅国际合作处。

  (五)各市(县)如有具备签约条件的项目,请提前与我厅国际合作处联系,对重大招商项目,我厅可推荐到4月3日下午5点半省领导出席的签约仪式上签约。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我厅将自2月中旬赴各市就项目谋划、筛选和上报工作进行督导。

  联系人:任婧、韩立敏、刘聚朝、

  联系方式:电话:0311-87906710,87801365,87800671

  传真:0311-87906710

  电子邮件:intlgh@hebjs.gov.cn     jc@hebjs.gov.cn

  附件: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内容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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