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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招商引资项目暨组团参加“2009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9年招商引资项目暨组团参加“2009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园林局、三年大变样办公室,扩权县(市)建设局:

  2009年是我省推进城镇化、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的关键一年,建设事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建设行业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应大有作为。各市(县)已谋划、储备了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省建设厅将采用组团招商、在河北建设网上发布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根据省政府 “2009年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方案要求,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河北省推进城镇化建设专题招商会”。我厅决定由一名厅领导带队,组织项目发布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项目分团,于2009年4月1日至4月4日赴港参会。现就做好2009年全省建设行业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筛选、上报和组团赴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谋划、筛选和上报工作

  (一)对外招商引资项目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围绕推进城镇化、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推出一批城镇基础设施、城镇联片开发和城镇现代化规划、设计项目,把项目做实、做细,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通过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一流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战略投资者来河北投资兴业,建设一批精品工程、标志性建筑。

  (二)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一是有一定规模、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节能减排、交通设施项目);二是城镇联片综合开发(包括高档住宅小区开发、商业地产、“城中村”改造、城市环境项目等)项目;三是城镇现代化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详细性城市设计、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四是引进国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建筑节能、建设材料装备等项目。

  对外招商的项目既可以是新建项目,可以是对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项目或对现有设施经营权转让项目。

  (三)项目材料请按附件(附后)规定的格式编报,要求内容完整、文字简练、数字准确,中英文对照。文字材料要附电子文档。

  (四)项目上报时间:拟赴港在河北省城镇化建设专题招商会上发布的项目请于2月20日前报送,其他项目请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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