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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供热计量政策和技术培训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供热计量政策和技术培训的通知
(冀建办城〔2009〕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供热办,华北石油管理局,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高全省供热计量整体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城[2008]195号)精神和厅2009年工作部署,定于4月下旬组织全省供热计量政策与技术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培训时间:2009年4月28-29日,4月27日报到。

  二、 培训地点:石家庄市军兴宾馆(石家庄市石正公路64号,从石太高速石家庄正定口下,南行2000米路西双环汽车大厅旁)。

  三、 主要内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讲话。

  (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办法》、《供热计量导则》宣贯解读。(由建设部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齐金洲处长、戚仁广博士讲解)

  (三)供热计量改造技术路线研究。(由清华大学狄洪发教授讲解)

  四、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供热办、节能办、华北石油管理局、扩权县(市)建设局以及各市供热企业主管热计量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工作人员;河北省财政厅、建设厅《关于下达中央2007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08]111号)中所列改造项目承办单位负责人。

  五、要求:

  (一)各市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对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热计量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快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工作步伐,确保全省“十一五”1300万平米的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供热办,华北石油管理局,扩权县(市)建设局要明确一名同志,按照2007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奖励资金表,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市县供热企业和改造项目承办单位的报名工作,人员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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