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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作风
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建党发[2010]3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厅党组决定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两个务必”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实施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各部门、单位和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机关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努力形成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团结和谐的机关管理机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必须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相结合,把机关作风整顿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必须坚持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必须坚持机关作风建设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和推动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必须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转变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五是必须坚持机关作风建设与经常性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使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建设事业大发展,群众长期得实惠。

  (三)主要内容

  1、整顿政令不顺畅、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厅党组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建立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分解目标,责任到人,切实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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