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宣讲与政策培训相结合。深入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宣讲,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强物价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互动。对所走访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读政策,规范企业服务收费行为。
(三)开展群众投诉热点政策宣传。进一步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围绕近年来物业服务收费中业主关注多、疑问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宣传,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解疑释惑。集中解决所到小区业主的物业收费投诉,能即时协调的问题力求当场解决,不能即时协调的问题要限期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按照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南价检〔2009〕25号)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其所有收费项目,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或电子网络(屏幕)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广大业主知情权。
(五)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诚信评比”活动。以南宁市第三届“价格诚信单位”为契机,指导和帮助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提升企业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企业价格自律。通过树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典型,引导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制度化。
(六)形成整治工作调研报告。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进一步理清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七)完善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改进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管理方式,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增强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整治工作组。整治工作由局分管领导总抓,局价格科牵头,并从局价格科、局综合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抽派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具体分为三个检查组及综合组(分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实行各工作组分片区负责制,分别对6个城区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调研和检查工作。具体由检查一组负责兴宁区、西乡塘区;检查二组负责江南区、良庆区;检查三组负责青秀区、邕宁区。调研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本组的调研和检查情况送交综合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