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工程设计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工程设计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建审批[2010]1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局、规划局、园林局,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331号)和《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精神,我厅曾于2009年5月下发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工作的通知》(琼建办函[2009]14号),2009年12月下发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三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琼建审批[2009]241号)。按照以上两个文件的要求,现对工程设计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我省有72家工程设计企业通过审查,更换了新的资质证书和28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按照国家住建部修订的新标准更换了新的资质证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二)。对于其余的工程设计企业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自2010年4月1日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作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作废。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三级资质企业应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资质核准程序要求向原资质核准机关申请资质延续。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企业,原资质核准机关依法注销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三级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及时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原核准机关统一销毁。

  附件:1.换发新证的72家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名单。

  2.换发新证的28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证书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换发新证的72家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名单

1海南省建筑设计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1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22海南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海南元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3海南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4海南罗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4海南珠江建筑设计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5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5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6海南(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6海南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7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27海南柏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