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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发生事故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发生事故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人〔2009〕59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推进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有效汲取事故教训,避免安全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省政府要求,按照《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行业整体素质大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决定举办2006-2008年度发生事故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文化与安全生产对策等。

  二、培训对象

  2006-2008年度发生事故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分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公司和分公司专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发生事故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发生事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培训时间和费用

  (一)培训由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监办)统一组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观摩、交流的方式。培训时间定于11月下旬,培训3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费3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要求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梳理2006-2008年发生事故企业情况,严格按要求落实培训人员。请明确1名带队人员,负责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省安监办。

  联系人:潘红亚   电话:0311-85860039

  传 真:0311-87805224

  附件:2006-2008年发生事故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06-2008年发生事故企业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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