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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冀建传真〔2010〕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3月2日上午10:00。

  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联通分公司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石家庄中山东路117号)。

  各设区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和有条件的县(县级市)在本地设立分会场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各设区市分会场的设立及会议组织协调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负责,不具备条件的县到设区市分会场参会。

  二、会议内容

  通报2009年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部署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

  三、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加人员: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安监站站长、华北石油管理局矿建处相关负责人;、县(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安监站站长;2008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出席人数由各市、县(市、区)建设局依据会场容量协调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要保证参会人数,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二)请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将参加会议的本单位负责人名单、本地分会场个数和参加会议总人数等情况,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前电告我厅安监办。电话:0311-87905396。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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